[人力开发组] 交涉要求工会确定公告(保洁·停车·警卫劳务工会)
校方依据《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》第29条之2及施行令第14条之5第1项,经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的交涉要求事实公告程序,确定并公告向本校提出交涉要求的工会。确定公告期为公告日起5天(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),公告内容与工会提交内容不符或未公告时,可在确定公告期内向人力开发组提出异议。
适用对象:全体在校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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